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院拟在2020年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并结合我院学科及专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2、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综合考核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3、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并对整个申请考核制工作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继慎
副组长:付 华
成 员:田国胜、任志玲、李洪珠、杨 桢、张勇志
秘 书:陈伟华
2、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小组:成立由7名以上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学科带头人、博士学位点专业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申请考核制资格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出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并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评估考核。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彭继慎
副组长:付 华
成 员:杨玉岗、汪玉凤、陈忠华、宋绍楼、任志玲、李洪珠、杨 桢
秘 书:陈伟华
三、导师范围和招生比例
1、电控学院在电气工程一级学科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约为学科计划的20%左右(暂定1-2人)。
2、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导师应为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在职教师。
3、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须主持在研国家基金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横向课题等。
4、符合条件的导师每年限招收该类型博士生1人。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申请者为电气工程(或相关)学科全日制应届在读硕士生(须在 2020年9月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5)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学术成果要求
至少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 A1-A4、B1期刊发表或录用 1 篇学术论文(或A5/B2期刊2篇),或获批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或取得本学科重大业绩成果者。
六 、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时间以当年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章程公布时间为准。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 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①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登记表。
② 由 2 名报考专业相关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
③ 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⑥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⑦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⑧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⑨ 个人陈述书(3000 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今年由于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上述考核申请材料大家可以采取网上发送邮件形式提交。要求:上述9种材料分别用扫描设备扫描成9个pdf格式文件,并按上述9种材料顺序命名文件,例如:1、博士生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学历证书扫描件……。
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5月13-15日,过期截止;
提交电子邮箱:3350464@163.com
报名材料审查:2020年5月16日
综合面试时间:2020年5月17-19日(待定)
综合面试形式:将采取“钉钉直播”+“顶顶群”相结合方式进行。
3、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学院根据申请材料依据学院制定的申请材料量化评分办法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评价,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 60 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申请者进入综合考核遴选环节。
4、学术成果量化方法
学术成果量化总分(G1),G=G1a+G1b+G1c+G1d+G1e,各项取值标准分别为:
(1)学术论文记分(G1a):发表学术论文应是 2019-2020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修订)》中所列期刊目录中的A 5或B2级别以上期刊,论文记分基准分、以及检索记分系数如下表所示,论文要求为正刊,其他论文不记分。
学术论文量化类别与标准
论文类别 |
A1 |
A2 |
A3 |
A4 |
A5 |
B1 |
B2 |
记分 |
100 |
80 |
60 |
50 |
20 |
40 |
20 |
检索类型 |
SCI |
SCI |
SCI |
SCI |
EI |
EI |
EI |
系数 |
3 |
2 |
1.5 |
1.2 |
1.0 |
1.5 |
1.2 |
(2) 科研获奖记分(G1b):
G1b =ΣP i *K i ;
式中:P I —第i项科研获奖分;
K I —第i项科研排名系数。
各项分值见下表:
科研获奖得分标准
奖励级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奖励 |
|
200 |
120 |
80 |
省部级奖励 |
100 |
80 |
60 |
40 |
市厅级奖励 |
|
20 |
10 |
5 |
获奖得分排名系数
名次 |
1-2 |
3-6 |
7-9 |
10- |
分值系数K |
1 |
0.8 |
0.6 |
0.4 |
(3) 专利分(G1c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60分/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0 分/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分/项。
专利奖励得分系数
名次 |
1 |
2 |
3 |
4- |
系数 |
1.0 |
0.8 |
0.6 |
0.4 |
(4) 本人主持基金项目分(G1d ):国家级 100 分/项,省部级 50 分/项,市校级10 分/项。
(5) 学术竞赛分(G1e ):国家级:一等奖 30 分,二等奖 20 分,三等奖10 分,省部级:特等奖 15 分,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2 分。
学术竞赛奖励得分系数
名次 |
1 |
2 |
3 |
4- |
系数 |
1.0 |
0.6 |
0.3 |
0.1 |
备注:
① 学术论文的第一完成人应为申请人( 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申请人为第二完成人),其他情况无效。
② 2018年之前见刊的论文,以特级对应 B1,一级对应B2核算分值。
③ 学术竞赛级别的认定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提供目录为准。
④ 其他学校考生可参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 、综合考核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面试考核环节。
2、综合考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制定出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应明确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三部分考核的内容、方式及判定标准。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的考核成绩,并根据各部分成绩折算后得出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百分制)确定拟录取名单(低于60分不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考核具体内容、形式如下:
(1) 考核内容
外语水平、专题学术汇报交流和个人综合能力等。
(2) 考核形式
由学院招生工作综合考核小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
(3) 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① 申请者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5分钟,包括学习经历、科研经历、业务能力及外语考试等级等情况;
② 申请者进行专题学术汇报20分钟,主要介绍以往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学术业绩及未来的研究设想;
③ 申请者接收学院招生工作综合考核小组等学科专家提问交流20分钟,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
(4) 考核成绩
外语(满分50分)、专题学术汇报(满分100分)、个人综合能力(满分 50分)
考核成绩(G2)=外语水平测试+专题学术汇报+个人综合能力
3、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申请者总成绩进行排名,同时将所有考生报考材料、面试材料及拟录取信息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 所有申请者G1最高分为100分,其他申请者按相应比例进行折减,记为 G1';
② 总成绩 G=0.3×G1'+0.7×G2 。
八 、培养过程质量保证和淘汰分流机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科实际,学院制定如下“申请考核制”录取考生培养过程质量保证与淘汰分流机制。
1、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畅通分流渠道,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把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3、博士生应在培养过程中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博士生资格考试、年度进展、课程学习、选题等各个培养环节的任务,否则,应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九 、申诉复议
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申诉渠道:学院研究生培养科:0429-508424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18-5110021;校纪委、监察处:0418-5110262。
十 、其他
1、信息公开。学院须提前在本院网站公开博士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方案、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等信息。
2、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当年度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
3、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我校应届硕士生不再参加公开招考。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的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个人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5、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如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 年 5 月 13 日